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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2.(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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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我觉得余裴裴傻x,不是一天两天了。^h小说

    套用余裴裴的死党的话,就是:“你挑男人能不能用用脑子?别老看到个对胃口的就急急忙忙把心交出去。谁年轻的时候都爱过个把人渣,但你也不年轻了好吗?什么男人靠谱,什么男人不靠谱还分不清楚?二十五快二十六岁的人了都,还学小女生玩飞蛾扑火的那一套啊?要真想把自己嫁出去,就该好好用用脑子~”

    死党说着这番话的同时,不忘屈起手指欣赏自己新做的水晶指甲。她穿一件靛蓝色的,大领口的线衣,栗色长鬈发延着耳骨垂下来,发尾扫在肩膀上,锁骨若隐若现。配合她足够白嫩的皮肤,将“自然”与“性感”这两大杀伤力的女性武器,演绎得浑然天成——无怪乎大学时期能够蝉联三年的“传播系系花”。连带着她那颇为俗气的名字“林艳”,也幻化成校园宅男耳中一个动听的传说。

    我坚信一个人的衣着除了彰显身价,还能展露智商。从林艳的一身装扮,就足以看出她是个聪明的女人——或者说,一个懂男人的女人。没什么区别。这样来看,她和余裴裴之间能发展出友谊,也算得上是顺理成章。这个世界是这样,傻x可以和傻x玩到一起,聪明人却大多不愿拍上同类。深怕对方什么时候朝自己放一支冷箭。所以林艳喜欢和余裴裴玩——因为她们互补。

    余裴裴的朋友其实不少,同事、同学、网友、酒肉朋友,就连聊八卦的闺密也有那么abcd号。但要说到真正的死党,那就只有林艳一个。

    只有林艳知道那天晚上真正发生的事情。

    我是说,那个余裴裴看到前任男友在商场牵着另一个女人的晚上。

    我后来越想越后悔,那时候没买一杯咖啡。不然可以直接泼那对狗男女一身。”此刻她们正坐在路边的咖啡馆,聊着当晚的事情。林艳一边做着和之前好友雷同的发言,一边摊开手掌又用力握紧,指甲在空气里画出五道粉色的光,“只给了那家伙一耳光,真太不解气了!”

    “算了……过都过去了。”余裴裴说。

    “什么‘过都过去了’啊?我都还没气完呢,你这就气消了啊?真是的,还好那天晚上有我在,不然估计你连那记耳光也不会打哦!”林艳丢出一个白眼。她说得没错。那晚上在商场,余裴裴并没有如她先前描述的那般,一边打电话一边冲到对方身后直接给他一个教训——她的反应没这么快,怒气通常要等事发五分钟后才正式在脑中炸开。所以当时,在电话里听完她前男友隔着数十米的“不太方便”后,她只像个没事人一样说了句“那就算了,拜拜”,就一片空白地挂了机。等逛了好一会儿后,才意识到“这好像是件应该生气的事情”。她从来都是这样。该生气的时候不晓得要不要生气。生起气来又不晓得要不要表现。即使要表现,她也不晓得该用什么样的方式去表现。她在负面情绪的表达上,既笨拙又理智——或许这不是并列关系,而是因果。因为极其笨拙,所以才无比理智。理智得甚至能顶着一大簇怒火在心里列出:“a冲过去打 b冲过去骂 c打电话说分手 d装成什么事都没发生”的四选一。 </p>